【包庇罪行的假光環】
很多人以為躲在鍵盤後便可以為所欲為,從這案件足以反映,今時不同往日了。
曾在政府入境處工作的女文書助理,自2019年9月起登入部門電腦系統,擅自取得215名包括政府官員與其家屬、司法人員、政界人物、警員與其家屬及公眾人物等的個人資料,並提供給Telegram的「起底」群組包括「老豆搵仔」及「阿仔搵老豆老母」去發布。如今被判罪成,等候報告再作出判刑。
很贊同法官陳廣池所指被告行為猶如「無間道」,而起底行為有如「網絡阿爾蓋達」,屬網絡恐怖主義,她更背叛了師長及僱主信任,所以須判以阻嚇式刑罰。法官認為判監是唯一選擇!
我自己亦都是被起底騷擾的其中一人,當年在7.21發表撐警言論之後,便即時被網絡起底!當晚手機騷擾電話響不停,甚至WhatsApp辱罵。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等全放網上。打來恐嚇要強姦、要接你個仔放學、爆粗等應有盡有⋯,還幫我填寫捐贈器官表格。
我這些遭遇都只是小巫見大巫,知道有些警員更被跟蹤,在住所樓下叫囂,家人小孩照片全被放上網,甚至在學校受到黃色師生欺凌。可知你以為起底只是沒什麼大不了的行為,但卻對當時人可以做出永久的傷害,甚至有生命危險。
而這位年輕被告在親友口中是一名「乖乖女」,為何會變成「無間道」做出有違道德人格的行為?這類「雙面人」在黑暴時期其實有很多,有專業人士、神職人員、教師甚至公務員。被毒媒政棍洗腦去誤信那些抹黑警察、祖國的假新聞,令她們以為自己是有使命感去違法達義,以為自己在做對的事。
他們把道德和價值觀全部歪曲,執法人員拘捕搞事分子竟變成錯!一句「他們只是孩子」便應該放過由他們破壞犯法?毒媒政棍利用大家的同情心,以為自己的行為是出於良知,其實那只是包庇罪行的假光環。
法治社會需要有法律約束下去管束市民的行為,目無皇法的社會又如何能健康地運作。對那些一直守法的市民又公平嗎?經常說支持警察執法的藍絲不是正常,難道支持違法的黃絲就是王道?請不要再歪理變真理,事實證明無論當初說得如何天花龍鳳,最終也是逃不過法治的制裁,及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命運。
朱庭萱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9萬的網紅JAS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除左遊行示威,都可以做下其他野。 不如一人一封email去投訴, 一齊研究下投訴内容寫咩。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電郵▶ [email protected] 或者可以填網上表格▶ https://www.lcsd.gov.hk/clpss/tc/onlineForm/Comment.do 入境處...
入境處表格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香港最新【810大抓捕:黎智英與周庭等10人遭逮捕,港人力挺蘋果;中美新冷戰,香港成報復出口】
今(11)日凌晨2點左右,香港旺角的報攤旁排滿了等待購買香港《蘋果日報》的民眾,香港民眾為了支持在昨(10)日遭到逮捕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以購買《蘋果日報》的方式表達反對香港政府的作為。原本一天出刊約7萬份的香港蘋果日報,今天為了因應港民的大量購買,將印刷份數增加至55萬份,這讓11日上午,香港各地的街頭出現了「萬人空巷買報紙」的狀況。有許多人一買就買多份,再免費分派給市民。
香港警察昨天(10日)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的理由,逮捕了包含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與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23歲)等10人,並且派出將近200位港警搜索壹傳媒位於將軍澳的總部。
■港警大動作逮捕黎智英、兩兒及壹傳媒高層
昨(10)日上午7點左右,香港警方大動作以港版《國安法》中第29條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以及「煽動」、「串謀詐騙」與「洗黑錢」等逮捕了包括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以及兩名兒子黎見恩與黎耀恩,以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等共7人。另外,目前人在美國、並且擁有美國籍的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也遭到港警通緝。
在同一天上午,港警出動將近200位身著制服的員警進入蘋果總部進行搜查,總共歷經6個多小時,最後港警帶走了30箱的證物。雖然港警從法院獲得的搜索令中並不包含新聞記者的資料,但進行搜查的警察仍然隨意翻動記者桌上的文件。
港警高調搜索媒體的行動引起眾怒,港民昨天湧進股市購買壹傳媒的股票,讓壹傳媒的股價在收市時大漲了344%。繼港民昨天大買壹傳媒股票的趨勢,今天香港壹傳媒的股價在上午開盤後不久,也大漲了超過200%。
810的大抓捕不只針對媒體,在壹傳媒後,港警接著在下午逮捕了前「學民思潮」成員、現英國獨立電視台ITV特約記者李宗澤,以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並且在晚間10點左右,再逮捕了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三位都以「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逮捕。若被以港版《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起訴,最高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
黎智英被通宵扣查於旺角警署,至今早(11日)近11時,被港警押解到西貢白沙灣他持有的遊艇搜查,約一小時後離開,至今尚未被釋。
■緊縮港媒採訪權、掐緊外媒的簽證發放
香港政府箝制新聞自由的動作除了大規模地搜索媒體、逮捕媒體高層之外,也持續限制港媒的採訪。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未來在現場採訪活動上,香港警隊將試行新措施,會區分是否為「可信媒體」,若是「可信媒體」就能進入封鎖線內範圍採訪,鄧炳強表示所謂「可信媒體」的定義包括:是否做出警方認為並非專業記者的行為、持平報導、無參與報導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務人員工作及對警方構成危險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在香港從未聽過有該試行措施,認為警方單方面試行是不負責任,《警察通例》有清楚列明,警方要儘可能配合傳媒的工作。他指出,各國政府可能都有自己對於媒體喜好或信任的口袋名單,但從不會有政府公開區分媒體,而目前即便是建制派的香港媒體也不能接受警務處的計畫,若警方主觀地附加「可信媒體」為採訪條件,只會產生更多衝突。
不只是針對港媒,港府也正緊縮外媒工作簽證的消息。
隨著中美新冷戰局勢開展,中美間的外交戰也持續擴展到兩國記者的派駐。今年2月與3月,中國政府連續兩波驅離駐京美籍記者, 而美國也緊縮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和人員的採訪活動。今年2月,美國將《新華社》等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列為「外國使團」,並驅逐多名中國記者。而中美兩國對記者驅逐潮也燒到香港。
根據港媒報導,香港入境處已經成立新的國家安全部門,這個在6月底成立的新部門將會審查「敏感」簽證的申請。若申請簽證的媒體工作者在申請簽證的表格中沒有詳實填入計畫報導內容,並且在未來被發現該媒體工作者有報導示威活動,該媒體從業人員的簽證可能會被推遲甚至拒絕。
香港的外國記者協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簡稱FCC)在8月7日就發出聲明表示,包括《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彭博社》、《路透社》與《BBC》等十多名外國駐港記者的工作簽證遭到延遲發放。《紐時》日前也已公布要將部分原來在香港的營運,移轉到南韓首爾。
■美中新冷戰、外交與人質報復
美國近期強硬限制兩個中國軟體TikTok與WecChat在美國的運作和交易;此外,美國財政部在7日對外宣布制裁包含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11位中港官員。美國財政部在聲明中指出,因為林鄭月娥等人「施行北京打壓自由與民主程序的政策」,所以對其制裁。遭到制裁的官員在美國的房產於銀行帳戶都會受到凍結,受制裁的官員在美國境內的交易將會受到禁止。
在美國財政部祭出制裁名單之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0日在例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因為部分美國官員做出「涉港問題不當」的行為,中國對美國參議員馬可.盧比歐(Marco Rubio)等積極為港發聲的議員和官員共11人做出制裁。
在美中官方你來我往的外交戰火下,林鄭月娥在美國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兒子林約希在7月25日就已經跟房東失去聯絡。目前人在英國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在個人Facebook上推測:「整件事都頗耐人尋味:如果林鄭家人上個月已經被傳召回國,會否是中共已預先知道制裁將至,家人回國實際上是充當中共的人質,禁止林鄭面對制裁時軟弱或跳船?」
■美、日、台聲援
美國副總統彭斯(Michael Richard Pence)在美國時間10日上午發出一條推特推指出,美國將會與黎智英還有跟熱愛自由的香港人站在一起,並且在推文下方hashtag「釋放黎智英(#FreeJimmyLai)」的字樣。而國務卿蓬佩奧(Michael Pompeo)同一天在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針對港府逮捕黎智英的行動感到哀傷(Feel sad),並且認為中共決心將香港變成另一個共產城市(Communist city)。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歐布萊恩(Robert O'Brien)也針對香港大抓捕的事件發表聲明,表示對於黎智英一行人被逮捕的事件深感不安(Deeply troubled)。
除了美國官方發出反對港府作為的訊息之外,日本輿論也對周庭遭到逮捕出現大量的討論。周庭的英文名為Agnes Ting Chow,在11日上午8點左右,#FreeAgnes 的hashtag在日本推特登上熱門話題排行,一度站上第二名,有超過5萬3千人討論此議題。日本共產黨(註:與中國共產黨無關)參議員小池晃在推文中指出,逮捕周庭與黎智英已經不只是中國國內問題,而是國際的人權議題。
今早10點,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華人民主書院、經民連、台灣公民陣線、青平台基金會、台灣香港協會、台灣民間支援香港協會等,聯合召開「撐香港記者會」,並且發起網路連署聲明,連署聲明也要求台灣政府盡快訂立「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確保台灣對香港的人道援助有法可循。會中立委洪申翰表示,目前港版《國安法》效力遍及全球,「當國際社會制裁北京時,北京就拿香港來報復,台灣要怎麼讓香港朋友不會成為被報復的出口?」他認為香港人正在代替大家受苦,過往港人會尋求台灣的串連與聲援,但在現行《國安法》下,港人不再能夠像過去一樣積極尋求台灣協助,他呼籲政府與國會能積極再為香港做什麼,不讓香港孤單。(記者/楊智強、編輯部;攝影/AP Photo/達志影像、REUTERS/Tyrone Siu/達志影像、REUTERS/Tyrone Siu/達志影像、陳朗熹)
#延伸閱讀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管制範圍擴及全球:允許送中、祕密審判、指定法官、終身監禁】https://bit.ly/2ZrMt97
【國安法殺到、Telegram和連登被監控滲透,香港網路自由還能撐多久?】https://bit.ly/2OL9FKw
【大驅逐──不再需要外媒的中國?】https://bit.ly/3aJgJQq
【卸下full gear後,香港運動者「旅行」來台的流亡人生】https://bit.ly/3684yvW
【真的假的?台灣無「法」提供難民政治庇護?】http://bit.ly/2PIaOCE
#香港 #810大抓捕 #HongKong #周庭 #黎智英 #蘋果日報 #壹傳媒 #李宗澤 #李宇軒 #國安法
入境處表格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香港最新【810大抓捕:黎智英與周庭等10人遭逮捕,港人力挺蘋果;中美新冷戰,香港成報復出口】
今(11)日凌晨2點左右,香港旺角的報攤旁排滿了等待購買香港《蘋果日報》的民眾,香港民眾為了支持在昨(10)日遭到逮捕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以購買《蘋果日報》的方式表達反對香港政府的作為。原本一天出刊約7萬份的香港蘋果日報,今天為了因應港民的大量購買,將印刷份數增加至55萬份,這讓11日上午,香港各地的街頭出現了「萬人空巷買報紙」的狀況。有許多人一買就買多份,再免費分派給市民。
香港警察昨天(10日)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的理由,逮捕了包含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與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23歲)等10人,並且派出將近200位港警搜索壹傳媒位於將軍澳的總部。
■港警大動作逮捕黎智英、兩兒及壹傳媒高層
昨(10)日上午7點左右,香港警方大動作以港版《國安法》中第29條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以及「煽動」、「串謀詐騙」與「洗黑錢」等逮捕了包括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以及兩名兒子黎見恩與黎耀恩,以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等共7人。另外,目前人在美國、並且擁有美國籍的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也遭到港警通緝。
在同一天上午,港警出動將近200位身著制服的員警進入蘋果總部進行搜查,總共歷經6個多小時,最後港警帶走了30箱的證物。雖然港警從法院獲得的搜索令中並不包含新聞記者的資料,但進行搜查的警察仍然隨意翻動記者桌上的文件。
港警高調搜索媒體的行動引起眾怒,港民昨天湧進股市購買壹傳媒的股票,讓壹傳媒的股價在收市時大漲了344%。繼港民昨天大買壹傳媒股票的趨勢,今天香港壹傳媒的股價在上午開盤後不久,也大漲了超過200%。
810的大抓捕不只針對媒體,在壹傳媒後,港警接著在下午逮捕了前「學民思潮」成員、現英國獨立電視台ITV特約記者李宗澤,以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並且在晚間10點左右,再逮捕了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三位都以「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逮捕。若被以港版《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起訴,最高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
黎智英被通宵扣查於旺角警署,至今早(11日)近11時,被港警押解到西貢白沙灣他持有的遊艇搜查,約一小時後離開,至今尚未被釋。
■緊縮港媒採訪權、掐緊外媒的簽證發放
香港政府箝制新聞自由的動作除了大規模地搜索媒體、逮捕媒體高層之外,也持續限制港媒的採訪。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未來在現場採訪活動上,香港警隊將試行新措施,會區分是否為「可信媒體」,若是「可信媒體」就能進入封鎖線內範圍採訪,鄧炳強表示所謂「可信媒體」的定義包括:是否做出警方認為並非專業記者的行為、持平報導、無參與報導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務人員工作及對警方構成危險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在香港從未聽過有該試行措施,認為警方單方面試行是不負責任,《警察通例》有清楚列明,警方要儘可能配合傳媒的工作。他指出,各國政府可能都有自己對於媒體喜好或信任的口袋名單,但從不會有政府公開區分媒體,而目前即便是建制派的香港媒體也不能接受警務處的計畫,若警方主觀地附加「可信媒體」為採訪條件,只會產生更多衝突。
不只是針對港媒,港府也正緊縮外媒工作簽證的消息。
隨著中美新冷戰局勢開展,中美間的外交戰也持續擴展到兩國記者的派駐。今年2月與3月,中國政府連續兩波驅離駐京美籍記者, 而美國也緊縮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和人員的採訪活動。今年2月,美國將《新華社》等中國媒體駐美機構列為「外國使團」,並驅逐多名中國記者。而中美兩國對記者驅逐潮也燒到香港。
根據港媒報導,香港入境處已經成立新的國家安全部門,這個在6月底成立的新部門將會審查「敏感」簽證的申請。若申請簽證的媒體工作者在申請簽證的表格中沒有詳實填入計畫報導內容,並且在未來被發現該媒體工作者有報導示威活動,該媒體從業人員的簽證可能會被推遲甚至拒絕。
香港的外國記者協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簡稱FCC)在8月7日就發出聲明表示,包括《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彭博社》、《路透社》與《BBC》等十多名外國駐港記者的工作簽證遭到延遲發放。《紐時》日前也已公布要將部分原來在香港的營運,移轉到南韓首爾。
■美中新冷戰、外交與人質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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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表格 在 JASO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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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表格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